三联虹普: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三联虹普资讯
2017-05-12 11:55:37
  • 点赞
  • 3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5-12

证券代码:300384 证券简称:三联虹普 公告编号:2017-029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



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7年5月16日下午14:30召



开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7年 4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再次将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6日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15:00至2017年5月16日15:00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0日。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宏泰东街绿地中心D座中区21层会议室。



7、会议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该等股东有权以书面形式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8、《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及决议公告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完备性。



三、提案编码



提案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