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多利: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溢多利资讯
2017-08-08 19: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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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09

证券代码:300381 证券简称:溢多利 公告编号:2017-082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加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8月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28日以短信方式发送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丹女士主持,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时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满足了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广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



《关于对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2017】34 号),公司认真对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和内部管理制度进



行了梳理和分析,积极查找问题根源,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形成了相应的整改方案,现已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整改计划进行了整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监事会认为,此次广东证监局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健全治理、规范运营的认识,极大地促进了公司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和运用,对公司长期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要加强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勤勉尽责,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好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由于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要求,



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平安银行珠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市金大地投资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陈少美先生将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渤海银行中山分行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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