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300380 证券简称:安硕信息 公告编号:2024-018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定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向全体股东通
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4、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 11 号复旦科技园 23 层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1)现场投票:
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
时间。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
6、会议召集、召开的合法与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3 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5 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9、涉及融资融券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该列
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
目可
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报摘要>的 √
议案》
4.00 《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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