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在2025年11月26日发布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现符合以下任意区间的投资者可参与报名索赔:(1)于2023年4月27日-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2)于2020年4月29日-2025年4月14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4月1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适合投资者可以在东财搜索维权平台进行维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