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1-28
股票代码:300367 股票简称:东方网力 公告编号:2017-181
债券代码:112302 债券简称:15东网债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5东网债”公司债券不上调票面利率暨债券持有人回
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
回售申报期: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1月29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7年12月11日
债券利率是否调整:不调整
本期债券存续期后1年票面利率仍维持6.00%不变
特别提示:
1、根据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发
行人”)于2015年12月4日公告的《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
在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 2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1年的票面利率。本
期债券在存续前2年票面利率为6.00%,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本公司
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1年的票面利率仍为6.00%,并在本
期债券存续期后1年内固定不变。
2、根据《募集说明书》设定的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
债券票面利率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申报期内进行登记,
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15东网债”债券持有人 ,可按照本公告规定,在回售申报期(2017
年11月27日至2017年11月29日)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5东网债”债
券进行回售申报登记。本次回售申报期内不进行申报的,视为 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上调“15东网债”票面利率的决定。
4、“15东网债”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
将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
5、本次回售等同于“15东网债”债券持有人于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
付息日(即2017年12月11日),以100元/张的价格卖出“15东网债”债券。截
至本公告发出前一交易日,“15东网债”的收盘净价为101元/张,高于回售价
格,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6、本公告仅对“15东网债”债券持有人申报回售的有关事宜作简要说明,
不构成对申报回售的建议,“15东网债”债券持有人欲了解本次债券回售的详
细信息,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om.cn)查阅相关文件。
7、本次回售资金发放日指公司向本次有效申报回售的“15东网债”债券
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之日,即2017年12月11日。
本公司现将关于“15东网债”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安排的相关事宜公告
如下:
一、释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指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本次债券、指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
“15东网债”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5东网债”债 券持有人可选择将其持有 的
本次回售 指 全部或部分“15东网债”公司债券在本期债券
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按面值回售给本公司
本次回售申报期 指 “15东网债”持 有人可以申报本次回售的 期
间,即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1月29
日
“15东网债”公司债券的利息每年支付一次,
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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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