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力:关于“15东网债”公司债券不上调票面利率暨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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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7 16: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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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1-28

股票代码:300367 股票简称:东方网力 公告编号:2017-181



债券代码:112302 债券简称:15东网债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5东网债”公司债券不上调票面利率暨债券持有人回



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



回售申报期: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1月29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7年12月11日



债券利率是否调整:不调整



本期债券存续期后1年票面利率仍维持6.00%不变



特别提示:



1、根据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发



行人”)于2015年12月4日公告的《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



在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 2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1年的票面利率。本



期债券在存续前2年票面利率为6.00%,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本公司



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1年的票面利率仍为6.00%,并在本



期债券存续期后1年内固定不变。



2、根据《募集说明书》设定的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



债券票面利率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申报期内进行登记,



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15东网债”债券持有人 ,可按照本公告规定,在回售申报期(2017



年11月27日至2017年11月29日)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5东网债”债



券进行回售申报登记。本次回售申报期内不进行申报的,视为 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上调“15东网债”票面利率的决定。



4、“15东网债”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



将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



5、本次回售等同于“15东网债”债券持有人于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



付息日(即2017年12月11日),以100元/张的价格卖出“15东网债”债券。截



至本公告发出前一交易日,“15东网债”的收盘净价为101元/张,高于回售价



格,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6、本公告仅对“15东网债”债券持有人申报回售的有关事宜作简要说明,



不构成对申报回售的建议,“15东网债”债券持有人欲了解本次债券回售的详



细信息,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om.cn)查阅相关文件。



7、本次回售资金发放日指公司向本次有效申报回售的“15东网债”债券



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之日,即2017年12月11日。



本公司现将关于“15东网债”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安排的相关事宜公告



如下:



一、释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指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本次债券、指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



“15东网债”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5东网债”债 券持有人可选择将其持有 的



本次回售 指 全部或部分“15东网债”公司债券在本期债券



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按面值回售给本公司



本次回售申报期 指 “15东网债”持 有人可以申报本次回售的 期



间,即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1月29







“15东网债”公司债券的利息每年支付一次,



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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