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科技: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楚天科技资讯
2024-07-10 18:4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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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1


证券代码:300358 证券简称:楚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7 号

债券代码:123240 债券简称:楚天转债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经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 590,302,374 股
总股本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未分配利润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9,030,237.40 元(含税)。

若自本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派发现金分红比例、送红股比例、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总额。

2、分配方案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590,302,37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7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7
月 1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7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05 长沙楚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玉潭镇新康路 1 号

2、咨询联系人:周飞跃、黄玉婷

3、咨询电话:0731-87938220,传真电话:0731-87938211


七、相关参数调整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 8.15 元/股调整为 8.05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对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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