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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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 70 号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7 日晚间,你公司披露公告称你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改选暨提名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股东张源提名张源、
段力平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候钟鲁、马勇为独立董事
候选人,同时,公司董事长戴晓东辞去董事及董事长职务、
董事任昌兆辞去董事职务、独立董事麻艳鸿和林隆华辞去独
立董事职务。
你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准确地披露上述事项,违反了本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5.1.1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
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
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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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3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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