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25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
2018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樊俊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邢文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石丽芳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的风险
我国宏观经济处于结构调整阶段,同时,国家持续加大对环境保护治理的政策支持,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立生态文明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重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加强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同时,政府推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加强金融机构风险内控,强化金融监管统筹协调,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健全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公司将密切关注各项政策的变化,积极把握政策,保持公司业务平稳发展。
2、商誉减值的风险。
公司在完成对控股子公司普天园林、鹭路兴的收购后,交易形成的商誉需在未来每年年终进行减值测试,提请投资者注意可能的商誉减值风险。公司将努力做好整合工作,在保持其原有的竞争优势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交易后的协同效应。
3、经营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2017年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业务拓展到区外市场,在资源配置、经
营管理、文化匹配等方面给公司带来一定压力,这些都加大了公司在项目管理、业务指导和团队输出方面的难度,对公司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严峻的挑战。公司将依靠多年来稳定和成熟的管理梯队,全面推进事业部制运营模式,严格执行蒙草标准化项目管理体系和重大物资统一集团招标采购模式,强化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强化项目管理,调动一切积极的因素,降低业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4、地方经济区域性风险
2015-2017 年,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别为 1,964.40 亿元、
2,016.50亿元、1703.40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分别为4,290.10亿元、4,526.30
亿元、4523.10亿元,财政压力较大。目前发行人大部分业务集中在内蒙古自治
区辖区内,项目业主多为各级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或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因此公司的项目收入实现与回款来源都依赖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或专项拨款。若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与债务规模出现较大波动,将会影响公司的债务清偿能力,对公司产生消极影响。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一)应收账款余额偏高导致的坏账损失风险。公司主要业务的项目主体为各级地方政府或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地方政府信用等级较高,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但随着应收账款余额的增长,并不排除个别项目在未来可能出 现呆坏账金额大于已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应 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610,303.13万元,共计提坏账准备68,163.51万元,应收账 款期末净额为542,139.61万元,比期初增长60.05%。
公司通过采取如下措施进行管理和控制:
1、公司将继续积极利用 PPP 模式开展生态工程项目建设,减少工程项目
对自有资金的前期占用,有效降低项目风险;
2、积极与证券、金融机构探讨资产证券化、应收账款保理等金融业务模式,通过金融模式减少应收账款的资金占用;
3、将回款能力作为投标选择的重要评价指标,逐步增加新签合同首付款比例。
(二)PPP业务模式的风险。
受益于国家基建投资政策的影响,PPP 模式已经成为政府项目建设的主流
合作模式。PPP项目一般周期较长,PPP模式涉及多方利益相关者的参与,需
要协调更多的信息和资源,政策、信用环境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司将会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动态,充分考虑项目各方面的风险,筛选优质项目积极介入、稳妥推进。
(三)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低的风险
最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8,453.8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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