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30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于2019年4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现场会议于2019年4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因董事长杨斌先生出差,根据《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王喆女士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6人,代表股份206,778,8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18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78,486,4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59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1人,代表股份28,292,3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927%。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4人,代表股份43,074,8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03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4,782,4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44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1人,代表股份28,292,395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股东认真听取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后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在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依法规范治理、切实维护股东利益等方面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绩。
总表决情况:同意206,771,6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067,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3%;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依法运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总表决情况:同意206,771,6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067,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3%;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年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总表决情况:同意206,771,6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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