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亮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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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18: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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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亮科技”、“公司”或“发行人”)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申请已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并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46 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是发行人聘请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变更前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王忠年、胡新,现拟变更为蒋晓明、胡新。

二、变更事由

本次发行的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忠年因工作调整,不再继续担任本次发行的签字会计师。

三、变更后签字人员的基本情况

蒋晓明于 200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执业证编号:310000060282。现就职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 17 年。

四、保荐人意见

蒋晓明同意承担签字会计师职责,履行核查义务,承诺对王忠年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保荐机构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王忠年及蒋晓明出具的承诺函进行复核,认为蒋晓明、胡新已履行核查义务,并发表专业意见,且与王忠年的结论性意见一致。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长亮科技本次发行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申请构成障碍。本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变更事项。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机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签名:

周 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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