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300347 证券简称:泰格医药 公告编码(2024)031号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分别于2024年2月6日、2024年4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将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72元/股。按照回购金额上限100,000万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388.8888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9%,占公司当前A股总股本的1.85%;按照回购金额下限50,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694.4444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0%,占公司当前A股总股本的0.93%。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本次股票回购将通过专用账户进行。该专用账户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督。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5、本次部分回购股份用于注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6、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的目的及用途
为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和内在价值的认可,公司
根据当前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估值水平等因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公司股份回购的计划,用于作为公司后期A股股权激励计划或A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以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其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回购总量的60%,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回购总量的40%。
本次拟回购的部分股份作为后期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情况制订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相关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将采用集中竞价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已发行社会公众股。
4、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 A 股社会公众股份。
回购股份的数量:在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额度内、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2.00元/股(含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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