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1-12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深南大道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25楼)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发行人全体董事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周红卫 姚宁 陈斌
朱祖龙 刘延新 钟峻
潘晓虎 洪磊 杨春福
刘晓星 周斌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1日
特别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81,326,141股,发行价格9.90元/股,将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中,投资者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
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规定的上市条件。
目录
释义......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5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6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7
四、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8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12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13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13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14
第三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6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7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18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18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19
三、审计机构声明......20
四、验资机构声明......2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22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润和软件 指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 指 润和软件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
行 过10,000万股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201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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