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6-06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银邦股份
股票代码:300337
信息披露义务人:沈于蓝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兴宅路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6年6月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银邦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银邦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释 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11
第一节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 沈于蓝
上市公司、公司、银邦股份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本报告书
报告书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准则15号》
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沈于蓝
职务:未在公司任职
性别:男
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兴宅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姓名:沈健生
职务:公司董事长
性别:男
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兴宅路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沈健生与沈于蓝系父子关系,沈健生与沈于蓝属于一致行动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持有、控制
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引进战略合作伙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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