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为公司本部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经营管理层、组织结构、内部审计机构、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不相容职
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运营分析管理、预算管理、绩效考评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资金管理、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工程管理、生产流程及成本控制、固定资产管理、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管理、融资管理、合同管理、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安全管理、研发管理、信息披露等业务环节。
(二)内部控制情况
根据规范的指导性规定,公司建立及实施的内部控制,包括以下要素:1、内部环境,2、风险评估,3、控制活动,4、信息与沟通,5、内部监督,针对各要素的具体评价如下: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董事会领导下的经营管理层组成的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①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赋予的职权,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利润分配方案、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议公司合并与分立等重大事项。报告期内,公司按程序召开了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保护了广大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②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依法行使经营决策权,负责制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按董事会议事规则召开了董事会、独立董事就董事会重大决策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独董职责。报告期内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使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得到完善和有效执行。
③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按照《公司章程》等法规及规章制度规定的职权范围,对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检查公司财务及其运行状况。报告期内,监事会依规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有效行使了监事会的监督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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