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趣科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掌趣科技资讯
2024-04-25 23: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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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300315 证券简称:掌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6,928,517.38 元,2023 年度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920,797,355.07 元 , 2023 年 度 末 合 并 报 表 累 计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1,489,196,157.02 元,2023 年度末合并报表资本公积 3,592,311,136.73 元。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应对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鉴于公司截至2023 年度末的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2023 年度公司实施其他方式分红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24 年 3 月发布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
“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注销金额纳入股利支付率计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和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50 元/股(含)。

截至 2023 年 12 月 4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实施完毕,累计回购股份
13,574,400 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65,000,031.56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
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办理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1)、《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等相关公告。

三、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3、该年度资产负债率低于 70%。


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时,公司该年度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但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进行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为: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可采取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

根据上述《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鉴于公司截至 2023年度末的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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