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趣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掌趣科技资讯
2022-09-30 18: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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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9-30


证券代码:300315 证券简称:掌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3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9 月 5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 9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6 日至 2022 年 9 月 15 日在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和人员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2、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激励对象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和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对象均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负责人及核心管理人员。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4、本次激励对象包括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刘惠城先生,刘惠城先
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是公司的领导核心,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企业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建设等重大决策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本次对刘惠城先生进行股权激励,将有助于刘惠城先生领导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本激励计划贡献与激励对等的原则,也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 9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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