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3
证券代码:300313 证券简称:ST天山 公告编号:2024-045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以下简称“新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3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高度重视,就《决定书》所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就《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切实进行整改,现将公司具体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决定书》提及的问题
《决定书》指出:“2023 年,你公司活畜业务部分供应商与客户重叠或存在借贷、劳务等密切关系,基于谨慎性原则,分别调减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活畜销售收入 103.44 万元、1,630.82 万元、922.71 万元,导致你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营业收入错报金额分别为103.44万元、1,734.26 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加强活畜业务的内部控制,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保证财务报告信息质量,对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更正并披露,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二、公司实施的整改措施
(一)财务方面
根据新疆证监局《决定书》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第二条(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更正的其他情形”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更正。更正内容如下:
1.2023 年半年度报告影响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半年度
更正前金额 更正金额 更正后金额
合并利润表:
一、营业总收入 47,356,894.61 -1,034,400.00 46,322,494.61
其中:营业收入 47,356,894.61 -1,034,400.00 46,322,494.61
二、营业总成本 59,591,758.46 -1,034,400.00 58,557,358.46
其中:营业成本 44,667,445.26 -1,034,400.00 43,633,045.26
合并现金流量表: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3,076,107.30 -1,034,400.00 42,041,707.3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032,916.64 24,057.00 4,056,973.6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3,064,619.96 -1,010,343.00 42,054,276.96
2.2023 年三季度报告影响情况
单位:元
项目 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发生额
更正前金额 更正金额 更正后金额
合并利润表:
一、营业总收入 112,899,072.24 -17,342,604.00 95,556,468.24
其中: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