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兴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裕兴股份资讯
2024-04-28 15: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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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9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为原则勤勉尽责,参加了历次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监察,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

一、对公司 2023 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23 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监事会列席了 2023 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地监督,认为公司经营层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未出现违规操作行为。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会议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8、《关于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
稿)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8、《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三)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会议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调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
4、《关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6、《关于核实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四)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地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和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1、2023 年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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