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13
关于对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 34号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年报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利润118,660,239.78元,同比增长
396.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6,238,438.46元,同比增长
157.76%。请结合具体财务数据量化分析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对公司报告期内业绩的影响情况。
2、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
5,242.75%,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客户结算方式的变更及货款回收增加。其中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0,190,306.97元,占全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87.63%,而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同比增长36.48%,且2017年应收账款周转率较2016年明显下降。请结合信用政策、客户结算方式变更的具体情况、第四季度回款涉及的产品明细、销售收入、销售模式及主要客户情况等说明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长并集中于第四季度、应收账款大幅增长且占营业收入比重明显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3、报告期,公司财务费用较去年增长122.90%,主要是报告期
内汇兑损失增加所致。请结合汇兑利率的具体变动、公司境外销售收入、相关会计政策等情况补充说明汇兑损益的会计处理过程。
4、公司募投项目LED照明光源扩产项目、LED照明灯具扩产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为2013年6月30日,但目前未达预计
效益。请结合公司经营计划、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格局等充分说明未达预计效益的原因及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判断依据。
5、公司在2016年年报中披露,公司积极转型教育行业。但在
2017年年报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并未提及教育行业发展计划。公
司于2017年8月22日与北京环球艺盟国际教育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签
订了合作框架协议,且于近日终止该协议。请说明公司布局教育行业的进展情况、遇到的主要障碍及未来发展计划,并结合信息披露索引说明公司是否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6、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6.70%,主营业务毛利
率由20.45%上升至26.03%。而各类主要产品销售量出现3.22%-76.18%
不等比例的下滑。请补充说明以下问题:
(1)公司多个产品销售量、生产量和库存量变动超过30%,请
补充披露详细原因;
(2)请公司分产品说明报告期内产品销售量下降、收入上升的原因;
(3)公司主要产品贴片式LED(含大功率)毛利率达18.46%,
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1.72%。请结合产品结构、销售价格、营业成本
构成变动情况说明毛利率大幅上升的原因,并对比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关产品毛利率情况说明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4)移动照明应用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59.04%,请补
充列示移动照明应用产品主要产品种类、销售收入及主要客户情况; (5)报告期,公司其他收入152,736,283.73元,此外还有其他业务收入60,576,410.32元,同比增长220.86%,毛利率高达51.89%。请补充说明公司其他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的划分标准、涉及的具体产品、销售收入、销售模式、销售政策及主要客户情况,并说明其他业务收入大幅增长、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7、报告期,公司新增投资性房地产233,312,491.61元,确认租
赁收入9,907,904.30元。请补充说明将固定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
会计处理过程、投资性房地产的性质、面积、产权办理进展情况、租金收入情况及该事项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8、公司2017年年报显示,2015及2016年研发人员分别为516
人及534人。而2016年年报中,2015及2016年度研发人员分别为
865人和578人。该项数据存在明显差异,请公司核实研发人员人数,
说明统计口径,并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补充说明报告期项目研发目的、研发进展和拟达到的目标,并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的影响。
9、报告期,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1,307,526.14元,转回和转
销金额84,323,535.25元,期末余额为62,231,804.37元。根据2018年
2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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