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方: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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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20: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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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经营决策程序、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公司 2023 年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九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不存在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各次监事会会议的主要情况如下:

1、2023 年 1 月 17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2023 年 4 月 4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2023 年 4 月 27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监事 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资产抵押及预计担保额度、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预计借款及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后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监事会对<关于原2021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3 年 8 月 29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2023 年 10 月 16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
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新增借款额度暨以资产为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余额及新增借款额度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6、2023 年 10 月 25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
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7、2023 年 12 月 11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
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2023 年 12 月 13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
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以资产抵押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9、2023 年 12 月 29 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
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提供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召开程序合法、决策合理、运作规范,并认真执行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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