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9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或否决议案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 年 7 月 18 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7 月 18 日
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8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7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 89 号 C 区 25 号
楼六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林梅女士(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公司股份总数为 691,229,485 股,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3 人,
代表股份 189,119,52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7.35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86,632,229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27.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2,487,3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359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5,683,492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0.82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196,192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0.462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2,487,300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0.359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8,711,4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42%;反对 40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75,3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196%;反对 40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18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7,861,8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50%;反对 1,25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5,7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7.8710%;反对 1,25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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