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雅生物: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博雅生物资讯
2024-07-17 17: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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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7


证券代码:300294 证券简称:博雅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7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博雅生物、公司)
与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医药)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和 GC Corp.
(以下简称 GC)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此为框架性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操作细节将以另行签订的具体项目合作协议为准。如果该框架协议与后续签署的具体落地协议文件的约定有差异,则以具体落地协议文件的约定为准。

2、合作方华润医药为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框架协议涉及的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因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尚未构成关联交易的实质。

3、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反映协议双方的合作意向或原则,具体项目的实施情况及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 2024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共创发展契机,实现共赢、共同发展的
目标,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华润医药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和 GC 签署《战
略合作框架协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是各方今后签订相关合作协议的基础文件,不涉及具体的交易标的和金额,所涉及的具体项目需另行签订相关正式合作协议,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合作事宜不涉及具体金额,公司也不会因终止合作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涉及的交易
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因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尚未构成关联交易的实质,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GC

GC,一家根据韩国法律组建并存续的公司,其地址为韩国京畿道龙仁市器
兴区伊贤路 30 便道 107 号,纳税人识别号为 135-81-05009。GC 成立于 1967 年,
实际控制人为 Huh Il Sup。GC 是韩国排名第三的生物制药企业、韩国第一家生产血液制品和艾滋病检测试剂的公司、全球第三家开发出乙型肝炎疫苗的公司、全球第四家开发出重组人凝血因子Ⅷ的公司,2023 年合并收入 2.06 万亿韩元(约合人民币 113 亿元),业务涵盖血液制品、疫苗、基因工程、诊断试剂、生物工程建筑等领域。现有进口代理业务供应商分别为 Green Cross Pharma(进口白蛋白、重组Ⅷ因子)和 Green Cross Wellbeing(玻尿酸皮肤填充剂)。

交易对方 GC 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作对方:华润医药

华润医药,一家根据中国香港法律组建并存续的公司,其地址为中国香港湾
仔港湾道 26 号华润大厦 41 楼 4104-05 室。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上市公司代码为 3320.HK。华润集团旗下医药健康产业承接平台,是中国领先的综合医药集团公司,业务涵盖药品研发、制造、分销及零售,领域覆盖中药、化药、生物制品及保健品领域,整体规模位列行业前三,中国非处方药排名第一。华润医药一直秉承着发挥产业链一体化的综合优势,发展安全、优质、高附加值的产品的理念,为大众提供满意的药械产品和服务。

华润医药系公司控股股东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华润医药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GC Corp.(以下简称 GC)

乙方 1: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医药)

乙方 2: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博雅生物,与华润医药合称“华润方”)


GC 与华润方合称本协议“双方”。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双方在遵守业务合作所在地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政策的前提下,构建战略合作关系,遵循“优势互补、互利互惠、诚实守信、长期合作”的原则,双方愿意将对方视为自己的重要业务合作伙伴,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加强各领域的交流与协作,共创发展契机,实现共赢、共同发展的目标。
第二条 战略合作业务

1、绿十字(中国)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业务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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