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4-25
证券代码:300293 证券简称:蓝英装备 公告编号:2017-021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债务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1、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辽宁蓝英城市智能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市智能”)、沈阳国家大学科技城(浑南新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新城管委会”)、沈阳万润新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万润”)于2012年11月8日签订了《浑南新城综合管廊系统一期接续及二期建设项目合作合同》(以下简称“投资合同”)【合同编号:20121012】,同时新城管委会向公司出具了《回购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签署沈阳浑南新城综合管廊系统一期接续及二期建设项目合作合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2-051)。
2、针对项目进展的具体情况,经投资合同方认真研究,充分协商,2014年
9月初,公司与城市智能、新城管委会、沈阳万润等四方签订了《浑南新城综合
管廊系统一期接续及二期建设项目之补充协议书》(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浑南新城综合管廊系统一期接续及二期建设项目之补充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5)。
3、为不影响公司经营活动及投资活动的资金安排,有效控制风险,改善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最大限度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2016年2月2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以及于2016年5月12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浑南新城综合管廊系统一期接续二期建设项目债权债务重组协议暨关联交易》、《浑南新城综合管廊系统一期接续二期建设项目合作合同解除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解除投资合同及补充协议,并将该项目涉及的相关债权债务转让给沈阳蓝英自动控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英自控”)。相关各方于2016年2月签订了《解除协议》和《债权债务重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签订债权债务重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7)、《关于签订解除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8)、《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29)。
二、进展情况
1、2014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沈阳万润支付的浑南新城综合管廊系统一
期接续项目第一笔回购款1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
的《关于收到部分浑南新城综合管廊系统一期接续建设项目第一笔回购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2)。
2、截止2016年5月18日,公司与城市智能累计收到蓝英自控根据《债权
债务重组协议》相关约定支付的浑南新城综合管廊系统一期接续项目回购价款共计4.48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债权债务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33)。
3、截止2016年7月4日,公司与城市智能累计收到蓝英自控支付的浑南新
城综合管廊系统一期接续项目债权债务重组款项金额5.11亿元人民币。至此,
《债权债务重组协议》中的浑南新城综合管廊系统一期项目已履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债权债务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36)。
4、2016年8月25日,城市智能收到蓝英自控支付的浑南新城综合管廊系
统二期建设项目回购价款1.2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
登的《关于债权债务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47)。
5、2017年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收到蓝英自控支付的浑南新城综合管廊
系统二期建设项目债权债务重组余额0.51亿元人民币。至此,公司与蓝英自控
及城市智能签订的《债权债务重组协议》已全部履行完毕。
三、对公司2017年业绩的影响
公司与城市智能2017年收到的浑南新城综合管廊系统一期接续及二期建设
项目剩余回购款项是对2016年末经营性债权的收回。因此,对公司2017年营业
收入没有影响。但对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具有重大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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