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282:*ST三盛关注函
*ST三盛资讯
2024-04-25 15: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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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5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七)

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 88 号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晚间,你公司披露《关于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注函(六)〔2024〕第 78 号的部分回复公告(一)》(以下简称《回函公告》)显示,董事张锦贵表示无法确认《回函公告》的真实、准确、完整,董事刘大成、独立董事蒋克奇均表示对于任职前的事项没有参与,不表达个人意见。你公司《回函公告》称,公司目前正在与年审机构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沟通回复函内容。随《回函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称你公司“未及时将公司后续资产收购计划与我所进行沟通”“应重新聘请专业机构对麻
栗坡天雄新材料有限公司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进行
评估”,落款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 日。截至目前,你公司
未就我部前期发出的多份关注函及时、完整披露公司回复以
及中介机构核查意见,部分董事已多次提出异议。我部对此 表示高度关注。

请你公司尽快完整回复我部前期发出的关注函,核实并 说明你公司前期是否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的情形,是否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有关规定,你公司 在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是否存在重大缺陷,并说明 你公司中介机构核查意见未披露或未及时披露的原因是否 为你公司与中介机构存在重大分歧,如是,请立即披露核查 意见以及分歧具体情况,向市场充分提示风险。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4 年 4 月 26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北京证 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请你公司严格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第一章第七节“退 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等规定,及时、完整披露可能涉及的 退市风险,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请你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督促公司核实并披露《关注函》 回函,并就回函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发表明确意见,充 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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