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9
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21-016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71 号)核准,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832,849 股。发行价格为 12.8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1,168,766.63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9,024,541.53 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7]G16044510110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9
月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17 年
10 月与深圳智慧金明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
头安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的
议案》(公告编号:2020-051),保荐机构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公司后续重新
与五矿证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智慧金明科技有限公司重新
与五矿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序号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1 广东金明精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699875222 本次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汕头分行
2 广东金明精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2003020329200298704 已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
3 深圳智慧金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2003020329200299056 已注销
科技有限公司 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
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2003020329200298704)已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披露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2003020329200299056)已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披露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1)。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的基本情况
账户名称: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银行账号:699875222
(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 500 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鉴于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特种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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