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5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证券代码:300279 证券简称:和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7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提起诉讼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荆州慧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荆州慧和”)的通知,根据荆州慧和与陈柏林先生于 2018 年签署的《股份质押借款协议》,因陈柏林先生未
能按期清偿前述质押借款,荆州慧和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
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请求法院判令陈柏林先生归还全部本金、利息及罚息,并请求判令拍卖、变卖陈柏林先生(即被告)持有的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4,856,287 股股票,并判令荆州慧和(即原告)有权就拍卖价款在请求总金额范围内优先受偿。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荆州慧和本次提起诉讼事项
1、荆州慧和与陈柏林先生分别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2018 年 6 月 4 日签署
了《股份质押借款协议》,陈柏林先生(即债务人)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74,356,287 股)作为融资担保物分两笔质押给荆州慧和(即债权人),并分别
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2018 年 6 月 8 日办理完成相应的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因
陈柏林先生未能按期清偿前述质押借款,荆州慧和于 2021 年 1 月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交了申请书,请求法院裁定准予拍卖或变卖陈柏林先生所持有的公司 29,500,000 股股份,荆州慧和对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在主债权本金及本案申请费等实现债权费用范围内优先受偿,其后于 2021 年 9 月参与竞拍取得前述
29,500,000 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法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文件)。
鉴于陈柏林先生未能按期清偿完毕前述质押借款,荆州慧和(即原告)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请求法院判令陈
柏林先生归还全部本金、利息及罚息,并请求判令拍卖、变卖陈柏林先生(即被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告)持有的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4,856,287 股股票,并判令荆州慧和有权就拍卖价款在请求总金额范围内优先受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荆州慧和尚未收到法院的受理通知文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柏林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冻结情况如下:
(1)质押
是 是
占公 否 否 质
股东 质押股数 占其所 司总 为 为 质押 质押 质权 押
名称 (股) 持股份 股本 限 补 起始 到期 人 用
比例 比例 售 充 日 日 途
股 质
押
2018
7,134,000 15.90% 1.46% 否 否 年 4 办理
月 16 解除 融
陈柏林 日 质押 荆州 资
2018 登记 慧和 担
37,722,287 84.10% 7.71% 否 否 年 6 手续 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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