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讯:监事会决议公告
海联讯资讯
2024-04-24 18:32:2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海联讯 公告编号:2024-025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向所有监事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庆红女士召集并主持。经会议审议、与会监事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出具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监事会以切实维护公司利益、股东权益为原则,履行法律和股东所赋予的职责和义务的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
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同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制订的 2023 年度拟进行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335,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6,700,000.0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现行有效的法人治理体系符合现阶段经营管理需要及战略发展。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 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
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讨论审议,同意关于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