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威电子: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中威电子资讯
2024-08-27 21: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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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300270 证券简称:中威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3、变更原因:综合考虑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公司拟变更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25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36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400人。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270,337.32万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0,459.50万元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0,183.34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57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35,481.21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9亿元,符合相关规定。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泽民先生,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首次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夏波先生,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首次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董宁先生,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审计,2020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首次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9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8万元,系按照致同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92万元,均为年报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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