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8-23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临2018-049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8月23日下午13:00,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迪安诊断”)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8月21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海斌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延长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将于2018年10月9日届满,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实施,公司计划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具体为自2018年10月9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19年10月9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将于2018年10月9日届满,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实施,公司计划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具体为自2018年10月9
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19年10月9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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