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力达: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飞力达资讯
2024-07-05 19: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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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06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力达 编号:2024-060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力达”或“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董事会通过激励计划草案

2019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审核及公示激励对象名单

2019年10月12日至2019年10月21日,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对拟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公司内部人员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10月23日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股东大会通过激励计划草案

2019年10月28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首次授予

2019年11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完成《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6、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等

2020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对2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1万份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55万份,授予对象由80人调整为78人;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65元/份调整为6.63元/份;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78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377.5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63元/份。公司监事会对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行权数量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0年12月3日,公司完成了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2020年12月30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自主行权事项的相关登记申报工作,详情请见公司2020年12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7、调整行权价格

2022年8月19日,鉴于公司2021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63元/份调整为6.57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等


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48.50万份,授予对象由78人调整为72人。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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