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3-0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生物”或“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东宝生物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安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东宝生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等进行沟通和交流,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公司内部审计报告相关资料、《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核字[2018]000750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现场查看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及运行情况,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77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29日向社会
公众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3,288.91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
人民币11.42元。截至2015年10月30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375,592,996.68元,
扣除发行费用11,541,218.00元,募集资金净额364,051,778.68元。
截止2015年10月30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以“大华验字[2015]00106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
认。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28,352,063.30元,
其中:公司置换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41,796,578.86元,201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6,874,327.59元,补充流动资金投入70,000,000.00元;2016度使用募集资金139,493,137.44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0,188,019.41元。
2015年,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元,
于2016年度归还。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人民币41,423,268.51元,
其中:两个活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2,375,493.01元,以通知存款方式存放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39,047,775.50元。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余额合计41,423,268.51元,较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扣除已使用金额后余
额35,699,715.38元差异5,723,553.13元,系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以及
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2015年8月,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根据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于2015年11月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或募集资金净额的10%(按照孰低原则),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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