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3-12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樊行健)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就本人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召开七次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三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无缺席会议情况。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对于所有的会议议案,都能够做到会议前充分阅读,并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的独立意见:
1、公司2020 年 2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本人对
《关于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的议案》、《关于〈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 2020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注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公司2020年7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变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公司2020年8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本人对《关于2020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5、公司2020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本人对《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1、2020年度,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要求,组织召开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每个季度募集资金使用及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其间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保持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勤勉尽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2、2020年度,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履行职责。任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在任高管团队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经验,完全胜任各自的工作。
3、2020年度,本人作为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的绩效考核工作,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提高薪酬与绩效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4、2020 年度,本人作为第三届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发展战略
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于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认真履行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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