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2023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股东权益为原则,勤勉履行法律和股东大会所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参加了历次股东大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经营活动、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监察,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了职能。
现将 2023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3 年 3 月 第五届监事会第 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1 日 十七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2023 年 4 月 第五届监事会第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7 日 十八次会议
2023 年 6 月 第五届监事会第 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
30 日 十九次会议 件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3 年 8 月 第五届监事会第 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4 日 二十次会议
2023 年 10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月 26 日 二十一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 2023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
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资产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认真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的 2023 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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