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9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22 证券简称:科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4-065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以不高于12.5 元/股(含)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2024 年 12
月 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68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09%,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12.4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12.20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8,419,819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时段符合《回购指引》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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