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06-27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0一四年六月
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上海科大智能集成科
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成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10年2月9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
业执照号为310115000722215。
第三条 公司于2011年5月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658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
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1]158号文同意,公司股票于2011年5月25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公司的名称: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SG SMART SCIENCE&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碧波路456号A203-A206室。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3,895,776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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