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11-07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17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公告编号:2016-048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解押和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7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谭荣生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进行解押和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2015年10月16日,谭荣生先生因个人原因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468万股(高管锁定股)质押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镇江支行”),2016年5月10日,谭荣生因个人原因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442.4万股质押于民生银行镇江支行,2016年10月31日,谭荣生先生将上述共计6,910.4万股(高管锁定股)进行解押,并于同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押登记手续。
2016年10月31日,谭荣生先生因个人原因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800万股(高管锁定股)质押于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并于同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谭荣生先生共持有公司186,895,48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68%,其中本次质押的4,800万股(高管锁定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6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77%,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4,32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6.62%,占公司总股本的11.24%。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累计质押持有的公司股份14,3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4%;除上述质押情况外,不存在其他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情况。
特此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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