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03-12
证券代码:300208 证券简称:恒顺电气 公告编号:2014‐018
青岛市恒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敏感期买卖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市恒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张培
荣先生于2014年3月11日增持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票,违反了上市公司监
事不得在敏感期买卖股票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违规买卖股票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监事张培荣先生于2014年3月1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
持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1,000股,成交均价6.65元/股。
由于公司将于2014年4月25日披露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张培荣先生本
次增持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公司字[2007]56号)第十三条、《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3.1.11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第3.7.13条的相关规定。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张培荣先生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本次违规买卖股票
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公司监事张培荣先生于2014年3月11日买入股票时没有提前获悉除2013
年年度快报之外的财务数据等信息,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交易;交易时点无影响
公司股价波动的敏感信息。公司董事会对其提出严肃批评,并已向其进一步说明
了有关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要求其今后应认真学习、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
行为,谨慎操作,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将进一步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
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证券部工作人员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精通业务,认真
吸取教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的水平。
特此公告。
青岛市恒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