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3-25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监事:
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和配合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权利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15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1、公司于2015年03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审议<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审议<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全资子公司内部股权转让的议案》;
(10)《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公司于2015年04月20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
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公司于2015年04月3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数量调整的议案》;
(2)《关于核实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4、公司于2015年05月2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核实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5、公司于2015年08月1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使用结余超募资金投资储能系统产业化项目的议案》;
(4)《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5)《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6)《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6、公司于2015年10月23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公司于2015年11月23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
(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公司于2015年12月1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核实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关于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议案》;
(3)《关于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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