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盟新材12月26日公告,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告》,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公司原董事长曹学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侦查所需,公安机关决定对总经理陈登雨、公司副总经理赫长生取保候审。2024年2月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董事长被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公告》,公司原董事长曹学被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2024年7月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子公司收到人民检察院告知书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高盟新材料有限公司收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出具的《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上述案件已由上海市公安局移送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2024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总经理陈登雨通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高盟新材料有限公司收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决定对南通高盟新材料有限公司不起诉;公司原董事长曹学、总经理陈登雨、副总经理赫长生收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决定对曹学、陈登雨、赫长生不起诉,并决定解除对曹学、陈登雨、赫长生的取保候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