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12-28
证券代码:300199 证券简称:翰宇药业 公告编号:2015-140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第151717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www.cninfo.com.cn)《关于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照要求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8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