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0-17
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铁汉生态 公告编号:2017-154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3日前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岚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核查: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激励对象资清平、邓木生、蔡艺斌、方圆、孙小莉、吕颖、刘立业、李丽娜共8人自愿放弃参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因此,激励对象由496人相应减至488人,共向488名激励对象授予12,000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488名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
行核实后,认为:
截止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正式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
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同意以2017年10月17日为授予日,授予488名激励对象12,000万份股票期权。 表决情况: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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