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政法委原书记蒋尊玉被控受贿,铁汉生态榜上有名成典型
股友7V7767671k
2016-05-18 09:5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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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9岁的深圳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尊玉,因涉嫌受贿人民币3265 .6767万元、港币4670万元,昨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一审。蒋尊玉在法庭上几乎否认了绝大部分指控金额,仅承认收受了少许红包、礼金等财物。据检方披露,蒋尊玉涉嫌受贿的事项一共有14宗,主要发生在其担任深圳市规划国土局龙岗分局局长、深圳市水务局局长、龙岗区委书记、深圳市市委常委兼政法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其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为14单位或个人在承接建筑工程、开发房地产项目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贿款或财物,其中有4宗指控金额均超千万元。目前该案一审尚未宣判。

  14笔指控中4笔受贿超千万

  2014年10月,时任深圳市委常委兼政法委书记的蒋尊玉被广东省纪委带走调查。蒋尊玉涉嫌受贿一案后经广东省检察院指定,由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昨日上午9时30分许,穿着灰色T恤、戴着黑框眼镜的蒋尊玉被押入广州中院的法庭受审,旁听席上坐满了关注此案的人,其中不少是蒋尊玉的亲友。

  据检察机关起诉,蒋尊玉涉嫌受贿犯罪的时间系从1996年开始一直到2014年,时间跨度长达18年。而在此时间里,蒋尊玉历任了深圳市规划国土局龙岗分局局长、深圳市龙岗大工业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深圳市水务局局长、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主任、龙岗区委书记、深圳市市委常委兼政法委书记等一系列职务。

  蒋尊玉被指在上述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黄泽平(另案处理)等14单位或个人在承接建筑工程、开发房地产项目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贿送的财物共折合人民币3265 .6767万元、港币4670万元。在14笔指控中,有4笔的指控金额均超过了千万元。

  据检方披露,蒋尊玉涉嫌受贿金额最大的一笔,是在2011年至2014年间,蒋尊玉利用担任龙岗区委书记、深圳市委常委兼政法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深圳市福田区博雅教育机构董事长姚建造(另案处理)在深圳市龙岗区担任人大代表、开办国际学校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了姚建造贿送的港币60万元,并通过男子李卫平(另一名行贿人)多次收受了财物共计人民币2000万元。

  帮人揽工程或开发房产项目收取好处费

  据检方披露,2000年至2009年,蒋尊玉利用担任深圳市规划国土局龙岗分局局长、龙岗区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深圳市某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提供帮助,收受了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某多次贿送的港币125万元,并通过其家人以低价购房的形式收受何某贿送的好处费折合人民币205.6767万元。庭审披露,蒋尊玉的女儿蒋某某涉嫌在此过程中低价购房。

  1998年至2005年,蒋尊玉被指利用担任深圳市规划国土局龙岗分局局长、龙岗大工业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深圳市水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行贿人黄泽平承接坂雪岗、深圳市市民广场地下停车库等多个工程项目提供帮助,通过李卫平(另案处理)多次收受其贿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709万元、港币50万元。

  2009年至2012年,蒋尊玉被指利用担任龙岗区区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行贿人张某辉承接绿化工程、开发旧改项目提供帮助,收受了其贿送的财物共计港币508万元。

  1997年至1999年,蒋尊玉被指利用担任深圳市规划国土局龙岗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深圳市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取得开发“龙园意境”住宅小区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帮忙,在龙岗区国土分局宿舍楼下,蒋尊玉收受了该公司董事长庄某茂贿送的人民币100万元。在深圳市某投资开发集团获取开发“慢城”住宅小区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过程中,蒋尊玉被指帮忙后于2002年底收受了该公司董事长庄某夸贿送的港币100万元。

  蒋尊玉涉嫌为商人在承揽工程过程中帮忙,事后从中获得好处的做法,在他与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行受贿事项中颇为典型。

  2009至2012年,蒋尊玉彼时还在龙岗区任区委书记。深圳铁汉生态环境公司因为承接了龙岗区多条道路的绿化工程,蒋尊玉被指向龙岗区城管等多个部门打招呼,要求在该公司的工程款结算上加快进度。甚至当该公司因拆迁遇到麻烦时,蒋尊玉还被指组织公安、城管等多个部门联合执法,为其加快拆迁进度。其后的一天,该公司老板刘某接到蒋尊玉电话,说有个项目需要融资,问刘某能否处理一下。刘某问需要多少钱,蒋尊玉称“大概500万就够了,希望尽快安排”。刘某于是准备了500万元港币带到蒋尊玉家中,说是感谢蒋书记在工程上给的帮助,蒋尊玉说了一些客套话就收下了。

  庭审仅承认少许红包、礼金

  面对人民币3265 .67万余元、港币4670万元的受贿指控,蒋尊玉昨日在法庭上改变了在侦查阶段曾作出的有罪供述,针对大部分指控金额矢口否认。他称此前在侦查阶段是被逼才承认了,其实大部分受贿事实和金额“都不存在”。面对检方出具的每一宗指控事实所列举的多名证人证言及行贿人供述,蒋尊玉多次反驳称“他们的证言都是编造的”。并称自己从未在相关工程的承揽、征地拆迁的推进上帮相关老板打过招呼,也否认曾打过电话索贿,并辩解称诸多工程都是对方通过招投标取得,他干预不了。

  据统计,蒋尊玉仅对总金额约数十万元的红包、帛金、礼金性质的指控予以承认,另外还承认了98万元的金条等部分财物。他坦承确有帮人协调过子女上学等问题,称那都是朋友之间的帮忙。

  检察机关认为,蒋尊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一审尚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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