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4
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0
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11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含本数),该价格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的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2、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生效日期为2024年12月14日。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1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14元/股(含本数)。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
回购股份 3,283,899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408,716,549 股)
的 0.8035%,最高成交价为 10.9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00 元/股,成交总金额
为 31,910,902.54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1元/股(含本数),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1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14元/股(含本数),该价格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12月14日起生效。
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283,899股,成交总金额为31,910,902.54元(不含交易费用)。按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4元/股,结合已回购的股份数量进行测算,调整后的回购数量=(回购总金额-已回购金额)/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价格 + 已回购数量,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预计为4,575,978股至8,147,40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408,716,549股的比例为1.12%至1.99%。预计仍需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292,079股至4,863,506股。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证券市场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对公司债务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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