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9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以书面送达
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
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上午 11: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到 9 人。会议由董事长方德松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合议并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予以确认。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再融资贷款暨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银行”)的贷款已到期,为保证贷款的延续性,经公司和新疆银行友好协商,公司向新疆银行申请办理再融资贷款不超过21,200万元,贷款期限24个月,贷款用途为归还2023年公司与新疆银行解放北路支行签署的借款合同(2023年新银借字第08001
号)合同项下所欠债务。本次再融资贷款的担保方式为保持此前贷款担保条件不变:①控股子公司四川新航钛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四川新航钛”)、全资子公司新疆新研牧神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牧神科技”)为公司的本次再融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②牧神科技名下所属的部分厂房和部分土地,评估价值为176,359,701元为本次再融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③公司将持有四川新航钛的49%股权为本次再融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④四川新航钛名下1亿元的应收款提供质押担保;⑤四川新航钛将其名下5台两轴头、2台电动双桥梁式起重机以及2台龙门高速五轴加工中心共计9台设备,评估价值10,883,230.10元为本次再融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郑毅、王少雄先生回避
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 14:30 时在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的议案四和议案五。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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