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消息显示,近日新研股份股票索赔案件有了新进展。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新研股份(300159)案作出一审示范性判决,新研股份需赔偿投资者的投资损失。法院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投资者损失进行核算。新研股份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新疆高院提起上诉。近日新疆高院做出二审终审判决,驳回新研股份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