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行为被查出 新研股份被深交所通报批评
证券市场周刊
2021-12-20 17: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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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红兵

记者自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获悉,由于新研股份及相关当事人存在违规行为,深交所已于12月15日对新研股份及公司董事长方德松、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匡理鹏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经深交所查明,2021年1月29日,新研股份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 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亏损9亿元至12亿元。4月15日,新研股份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20年度预计净利润修正为亏损23亿元至24.2亿元。4月30日,新研股份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25.58亿元。新研股份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相比,存在重大差异且未及时修正。

历史信息显示,被深交所通报批评并非新研股份近期首次引发监管层关注。11月8日,新研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11月9日,新研股份收盘跌停,11月10日,新研股份下跌超过4个点。而从公告被立案后至今,新研股份持续在低位徘徊,股价再也没回到被立案前的6元附近。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9月30日,新研股份股东户数为10.54万户,被立案调查后公司股价的短期下跌,也让持有新研股份的投资者损失较大。据记者了解,如果证监会经过调查后最终对新研股份实施行政处罚的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1年11月8日收盘时持有新研股份,并在2021年11月9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通过“民间维权”频道进行在线维权,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本次索赔预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被立案调查之余,新研股份近年来的业绩表现也不理想。10月28日晚间披露的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新研股份实现营业收入10.15亿元,同比增长34.91%;归母净利润-5.13亿元,同比下降65.91%。其中,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2亿元,同比增长110.21%;归母净利润-2.74亿元,同比上升7.9%。此前新研股份已在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亏损,其中2020年全年净亏损约25.58亿元。

此外,新研股份的2020年财务报告还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形成保留意见的原因包括年审会计师无法就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明日宇航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及坏账准备的充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今年8月,深交所还曾向新研股份下发关注函,直指公司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公开信息显示,新研股份以“航空航天+农机”的双主业经营模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一方面着力发展航空航天业务,另一方面持续深耕高端农牧机械领域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环节。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农牧及农副产品加工机械、航空航天飞行器零部件、机械加工。有市场分析人士表示,新研股份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基本面似乎并不稳定,投资者还应谨慎关注为妙。对于证监会对新研股份的立案调查进展,本栏目也将持续保持关注。

相关证券:
  • 新研股份(300159)

(来源:证券市场红周刊的财富号 2021-12-20 17:52) [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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