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6-23
证券代码:300151 证券简称:昌红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4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7年7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召集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7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7月9日—2017年7月10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 7月 1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7月9日15:00—2017年7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7年7月3日(星期一)
6.股东大会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7月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3)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锦龙大道西侧公司二楼1号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共审议1项议案: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2),并附身份证/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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