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剑)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本人于2023年5月16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未发生过缺席董事会现象,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表:
姓名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数
李剑 7 2 5 - -
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查验,并确认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未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于2023年5月16日起任公司独立
董事,本人均于董事会会议前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提出相关的意见或建议。
2023年,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李剑 2 2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本着审慎、客观、勤勉尽责的原则,就下列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召开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
时间 类型
2023 年 5 第六届董事会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24 日 第一次会议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3 年 7 第六届董事会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5 日 第二次会议
2023 年 8 第六届董事会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 同意
月 11 日 第三次会议 权延期的说明
关于 2023 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
2023 年 8 第六届董事会 司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 同意
月 29 日 第四次会议 见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独立 同意
意见
2023 年 9 第六届董事会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同意
月 14 日 第五次会议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