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红科技”、“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以及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昌红科技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及使用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9 号) 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1 年 4月 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46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00元,
发行总额 46,000.0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
1,226.23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4,773.7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 2021 第ZL10041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9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0,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3,7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10,081,011.5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403,618,988.49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L10414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447,737,735.85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366,097,854.98
减:报告期内使用的募集资金 83,156,901.65
其中: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 83,156,901.65
减:报告期末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0.00
加:银行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金额 15,901,838.90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