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生物: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晨光生物资讯
2024-04-24 18: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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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300138 证券简称:晨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4—065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为维护全体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对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进行部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主要内容及前次调整情况

2023年10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3年11月1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予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6.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将本次回购资金总额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有关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回购股份的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决议的有效期、关于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事项等内容无变化。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将本次回购资金总额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有关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回购股份的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决议的有效期、关于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事项等内容无变化。

二、本次调整情况

(一)调整前:

“(四)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调整后:

“(四)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调整前:

“(五)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比例 本次回购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1,212.12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28%;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1,818.18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3.41%。”

调整后:

“(五)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比例 本次回购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1,818.18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3.41%;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2,424.24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4.55%。”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回购股份的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决议的有效期、关于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事项等内容无变化。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仍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四条关于回购股份规模的相关要求。

三、本次调整后的回购方案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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